浙江省将统一换发药用辅料批准文号
2006/9/22/09:31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药用辅料的注册管理工作,统一药用辅料批准文号格式,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了《关于统一换发药用辅料批准文号的通知》(浙食药监注[2006]233号),近期将对全省历年来由省卫生厅和省药监局批准的(不包括卫生部和国家局批准的)药用辅料统一换发批准文号。
这项工作要求药用辅料生产企业于2006年9月10日前将申报资料上报所在市局,各市局于2006年9月30日前完成审查后将资料上报省局。药用辅料批准文号格式将统一为:浙药准字F********号,其中前四位数字表示年份,后四位数字表示流水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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