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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和净化市场的有力措施,主流企业积极应对,10月1日是24号令执行的最后期限
品牌产品周转快,老包装存货问题不会很严重,因而换装对其带来的成本压力也相对较轻。 2006年3月15日,SFDA发布第24号令,公布新修订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下称《规定》),要求医药企业在2007年6月1日起生产出厂的所有药品,其说明书和标签必须符合《规定》的各项要求。 由于技术原因,有的企业申报较晚,省级药品监管部门还未完成审核。 有鉴于此,SFDA特规定药品生产企业于2007年6月1日前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补充申请,2007年10月1日前其生产出厂的药品可以继续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 而药品生产企业在2007年6月1日前未向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补充申请的,自2007年6月1日起出厂的药品不得使用原标签和说明书。 目前正值药品包装新旧交替时期,新规的换装要求,会给产业带来什么影响?企业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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