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毕井泉,针对药品价格改革提出四项主张,对医药流通行业和医药生产行业或将构成影响。
国家发展改革委于11月29日网站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一文,文中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毕井泉提出为实现十七大作出的医疗服务“价廉”的目标,必须推进药品价格改革。第一,研究制定药品出厂价格,把出厂价格做实,并把价格明示,印在外包装上;第二,鼓励批发行业和企业竞争,实现在出厂价基础上加5-7%的批发环节差率的目标;第三,医院和零售药店销售药品实行零差率,改按处方收取药事费;第四,报销的药品按照仿制药品价格报销,专利药的价格高出仿制药的价格部分由患者自付。
分析师指出,自从国家卫生部与发改委05年开始联手进行医疗改革以来,发改委此次提出的零售价格明示、批发环节5%-7%差价率和药事费等主张,是首次以非正式的形式向外界透露。这也体现了发改委将药品价格一竿子管到底的意图。此次提出的主张是针对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目的通过降低医药流通环节中的费用和遏制虚抬药价来降低药品价格,对医药流通行业和医药生产行业或将构成影响。
目前我国的新医改已进入了加速阶段,由国家部委组建的医改协调小组初拟的总体医改方案,目前正在进行内部征求意见。新医改实质上就是要进行“三改并举”,即医保改革、卫生体制改革、药品流通体制改革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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