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聪医药讯:去年以来,国务院组织力量研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已经制定一个初步方案,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温总理还明确了医改的基本目标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尽管此前传出八套医改方案已提交相关部门,但在幅员辽阔、情况复杂的国情之下,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审慎将直接决定医改制度设计的合理性,直接影响医改之后利益格局的平衡。而透过“两会”部分代表委员的声音,我们亦在努力贡献着自己的思考,并尽力尝试根据这些声音描画一条通往医改胜利终点的公益之路。
补贴之争
有关医改的具体方案,虽然仍在“犹抱琵琶,半遮面”,但有关政府投入的补贴对象则在“两会”代表委员当中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议论,议论的观点则围绕这样一个中心——公益性方向没错,但政府的财政投入应该补给谁?
到底该补贴给医院还是患者?代表委员中形成了两种不同观点。
观点之一:
来自贵州的全国人大代表、遵义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儿科主任束晓梅认为,医院是公益性单位,医改补贴理应给医院。只有这样,医改后的医生才不必再为医院的经济运转伤脑筋,专心医务工作。
观点之二:
高翔代表则认为,医改的公益性方向没错,但医改主要的受益者应该是患者而不是医院,所以国家的补贴应该给患者。
高翔代表进一步解释说,“这样比较有利于医保的健康运行。比如,在药价虚高的情况下,如果不直接补贴农民患者,就会影响其‘参合’积极性,进而反过来影响‘新农合’的推行和完善。”
高翔代表建议,“在医患中间最好由保险公司代为管理这笔补贴资金,医疗保险公司可以运用它的专业优势更强有力地发挥对医院行为的监督;在保险公司之上,再由政府组织成立一个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监事会对保险公司的财务运作、内部管理进行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告。有这样保险公司、监事会和社会公众的三重监督,补贴给患者的医保资金便基本可以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了。”
参与北师大版医改方案的医改专家顾昕教授也一直反对医改简单地补供方的观点——如果单纯着眼医疗服务的提供者,整天希望医疗服务和药品的低价出售,并希望政府忙于监督医疗机构是否践行社会公益性的话,这种医改思路是没有前途的。
公益之辩
“大家都关心医改,强调医改的公益性,可到底怎么理解公益性,有哪些观念、制度阻碍公益性?”长期在医疗机构从事管理工作的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杨利霞在3月4日下午的政协小组讨论会上,表达了自己对医改的看法。
“我们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公立医院,服务对象是所有群众,任何情况下医院不得拒收病人,包括没有钱的危急病人。我们的医疗服务价格完全在政府的价格体系下运行,医院承担的疾病预防、医疗队、救灾、重大事件医疗服务、健康教育、妇女儿童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全部免费,体现了纯粹的公益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