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股东曾共闯天下、互道兄弟,如今干仗一年未止,反而愈演愈烈,一向被业界看好的华海药业由此危机显现
华海药业两大股东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在原总经理周明华揭发董事长陈保华于公司年报披露前11天买入自家公司股票的违规行为后,周明华提起的两项议案均在股东大会上遭到否决。华海药业两位创始人股权纷争的进一步激化,使得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创出新低。原本业界普遍看好的华海药业,未来或将陷入新的危机。
提案被否,二股东仍受限
两项提案都被否决,意味着周明华作为华海药业的第二大股东,在离开华海药业之后仍不能从事医药行业工作。
4月15日,华海药业公布2007年股东大会公告,与公司董事会所提出的8项议案悉数通过不同的是,公司原总经理、二股东周明华在股东大会前所增补的“变更股东承诺”以及“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两项议案均遭否决。对于自己的两个提案被否,周明华称早有心理准备,但他认为“修改承诺”提案被否对自己不公平,“比如我做PE,就连投资医药类公司也不可以,这怎么行?”
公开资料显示,2003年华海药业上市时,周明华作为公司发起人之一,承诺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与股份公司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任何与股份公司产品相同、相似或可以取代股份公司产品的业务活动。但自去年4月13日后至今的一年间,周明华已经不再担任华海药业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仅是公司的股东。
由此,周明华在本次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指出:由于客观形势发生重大变化,他已不是华海药业的控股股东,也不担任华海药业的董事和高管职务,且已被迫离开了华海药业,2007年4月离职至今已将届满一年,在此期间一直恪守承诺,已经对华海药业履行了应尽的义务。同时,由于其劳动技能主要集中在医药方面,而上述承诺将会使他丧失继续从事医药行业工作的全部机会,有失公允。于是周明华提出希望将上述承诺修改为:在本人作为华海药业的主要股东期间,不以任何方式从事或参与生产与股份公司在2007年4月13日之前产品相同的业务活动。并对本人在华海公司任职期间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承担相关义务。
然而,周明华的上述提案在股东大会上遭到否决。公司董事长陈保华对此表示,之所以没有通过该议案,是因为周明华更改承诺的议案不符合条件,在股票发行上市的承诺中,前提条件是作为华海药业的控股股东或主要股东、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实际控制人期间,并没有时间期限,也没有必需在华海药业担任高管的约束,周明华尚持有华海药业22.76%的股权,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上述前提条件并没有消失。“他要去搞同业竞争我不怕,但又在华海有表决权,这是不行的。”陈保华明确表示。
陈保华同时表示,公司要从全体股东的利益出发,如果不是原则性的问题都可以谈,但更改承诺必须要有约束条件。原则是以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基础,要考虑全体股东的忧虑,如果继续从事医药行业工作,包括产品、人才还有其他一些方面都要有约束的条款。
有业内人士亦指出,周明华对华海药业的优缺点非常清楚,知晓华海药业诸多商业秘密,如果他继续从事医药行业工作,可能会与华海药业产生同业竞争,甚至有可能带走华海药业的专业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