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杭州,桃红柳绿春光正好时,来自全国各地医药行业协会的代表和企业代表齐聚西湖,扶持我国医药产业发展研讨会在这里召开,大会就民族医药产业发展、药品价格、药房托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零差率”等问题展开了讨论。与会代表指出,目前部分医疗体制改革的探索性试点措施对医药企业发展存在着隐患和压力。
本期嘉宾:
中国企业管理协会执行副会长于明德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朱长浩
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张明禹
中国中药协会秘书长王桂华
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赵博文
江苏省医药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陈猷翔
福建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陈用博
上海市医药行业协会会长黄彦正
上海市医药商业协会会长邹祥英
中国社会紧急调研中心处长李磊
“药房托管”误读“医药分业”
于明德:医疗体制改革的正式方案还没有出来,方方面面的讨论很多,这是好事,13亿人的医疗体制改革需要13亿人的共同参与。但是现在的观点是一边倒,试点也是一边倒,这不利于医药产业发展,倒向了医疗卫生机构,这不合理也不健康。在改革方案还没有最后确定之时,医药产业要多发出一些声音,这种声音要尽可能大一点。
目前在部分省市实行了“药房托管”的模式试点,这是对“医药分开”的误读。“医药分开”是要从源头上切断医生与企业的经济联系,当下“药房托管”的模式并不能达到这个目的。
医院把药房的所有费用转嫁到了接管的医药商业公司肩膀上,同时还额外收取托管费用、药房员工的工资,加重了医药商业公司的负担。而医生与医药生产企业的经济联系也并没有因为药房托管而被剪断,开什么药、开多少的权利仍然掌握在医生的笔下。这样原有的经济联系没有减少,又把药房的经营成本转移给了商业公司,还增加了托管费,整体上给医药行业增加了负担。
朱长浩:目前部分地区对于中央精神的解释有偏差,在配套政策的制定上不准确。要改变“医药不分业,以药养医”的局面,机制改革是根本。医药分开有三个标志:第一,医院的医生与生产企业经营联系全部切断,药房的人财物都脱离医疗机构;第二,在专业化的药学服务指导思想下药师权利的提升,改变医生独大、“一支笔”定处方的局面;第三,建立和有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特别要注意的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可以改变“以药养医”,而不是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只是制度的一项,先制度,后目录,再配套文件,这样才能起效。制度将协调医疗机构、医保和生产企业的多方利益,把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保障和诊断以及用药指南都纳入其中,仅仅建立目录是无法起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