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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方案引发中国保健行业哥德巴赫猜想

2008/9/10/11:18 来源:搜狐博客

    2008年9月3日(星期三)上午10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期间新闻发言人颜江瑛透露了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整顿信息:在这一次的职能调整以后,将对同时存在的“卫食健字”和“国食健字”的两类批准文号进行规范,同时对保健食品行业存在的问题作进一步调研,准备重新理顺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工作方案,在实施时,对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进行撤销、重新审评及再评价。

    当天发布会结束后,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电话采访了我们,并于次日在报上发表了《国家药监局公布三定方案内塑权力制衡机制》一文。令我们始料不及的是,某家网站更改了原文标题,以“药监局三定方案公布‘脑白金’可能被强制换名”的标题转载,之后10个小时内被90多家网络媒体以同样的标题转载,引发行业读者的关注和误读!整整一天咨询探底的电话不断,可以感受到众多的业内朋友对保健食品行业监管的变化表现出极大的担忧。

    监管体系调整保健食品企业迷茫

    可以预见2008年将是保健食品未来命运的“决定年”。卫生部三定方案明确保健食品市场监管职能划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该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9月3日除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未来调整工作进行表述外,还明确表示:“这几天就要公布一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司局的详细职责,在这个职责当中我们会有一个描述。但是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我们的保健食品的许可会有一个司来承担的”。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中,从职能调整、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中均未提及保健食品,只是在其他事项中提到“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定方案公布之前,《食品安全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于2008年4月20日公开征集意见,与《食品卫生法》相比《草案》在食品定义中修改了关于药食同源的表述,增加了“食品……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的内容,但未针对现行的“保健食品”提出安全规范及要求;另外《草案》明确《食品安全法》将替代1995年颁布的《食品卫生法》,这又意味着如果本法实施,“保健食品”将失去食品属性和法律地位(《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依据《食品卫生法》制定),这已引起保健食品相关企业和机构的极度不安。

    保健食品行业监管体制将会作出怎样调整暂时无人能知。我在2008年第8期《中国医药技术经济与管理》期刊中发表的《透析〈食品安全法(草案)〉蕴涵保健食品监管变局》一文中提到:中国保健食品行业需要稳定的政策环境!但无论是行业基本法规的调整还是行业监管部门职能的调整,都未明示保健食品监管体系的调整动向,这也是“药监局三定方案公布‘脑白金’可能被强制换名”一文被极大关注的原因所在。

    保健行业“哥德巴赫猜想”:知名品牌是否会被强制改名

    2007年5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的通告》中指出:每个产品只能有一个名称,其名称由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而且品牌名与通用名一般要求中规定:不得使用人体组织器官等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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