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建立和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医药卫生体制,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不断提高全国人民的健康水平,按照国务院的工作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在深入调研、集思广益的基础上,组织起草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附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10月14日至11月14日,各界人士可用信函、传真或网络邮件方式返回意见。
信函请寄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18号信箱
邮政编码:100045
传真请发至:(010)88653150
网络邮件请登陆:shs.ndrc.gov.cn/yg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际协调工作小组
2008年10月14日
全文:
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按照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建立中国特色的医药卫生体制,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现就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千家万户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药卫生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素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是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任务。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就,覆盖城乡的医药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保障覆盖人口逐步扩大,卫生科技水平迅速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改善,居民主要健康指标处于发展中国家前列。尤其是抗击“非典”取得重大胜利以来,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公共卫生、农村医疗卫生和城市社区卫生加快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适应的矛盾还比较突出。